香港税务局通常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约18个月后向新成立的公司发出第一份利得税报税表。对于非新成立的公司,税务局通常会在每年的4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向公司寄发利得税报税表。这些报税表需要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给税务局。在提交报税表之前,公司需要准备相关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所需的文件资料。